根据《财政部教育部等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广工大规字〔2023〕14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将生态环境与海洋学院2026年3月、4月的研究生助学金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立德科技楼B座403A)反映,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,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公示期:2026年3月13日至3月17日
联系人:刁老师
联系电话:020-3114995
广东工业大学生态环境与海洋学院
2026年3月13日